藝術村由來、定義、類型、未來趨勢
藝術村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空間(如工作室及住處)與創作支援(如設備、技術等),讓藝術家在一段時間中可以不受干擾地專心創作。因此藝術村基於對個體生命的尊重、肯定藝術創造對人類文化有其重要貢獻,而凝聚來自不同地方、有同樣興趣的創作者,做經驗交流、對話與互動,協助彼此成長,可說是個充滿烏托邦色彩的小社群。在藝術的發展裡,藝術村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,它是藝術家的主要精神支柱之一,有時亦為藝術家與其他社群之橋樑。
【一】 藝術村的由來
藝術村最早在法國成立,通常是貴族邀請文人雅士及藝術家到其鄉間的莊園休閒、聚會,或讓藝術家在此製作委託的作品。之後,志同道合的藝術家遠離城市,一起工作、生活,並共同切磋技術、 相互扶持,而慢慢發展成今日藝術村的規模。九0年代,藝術村越來越具規模,不只需行政架構來推動藝術工作室,藝術村的活動,也得努力尋找經濟支援,不同國家的藝術村也開始有國際合作交流計畫。例如在1992年成立美國藝術村聯盟ACC,歐洲則在1993年成立Res Artis藝術村組織,進行藝術村之間的經驗交流,共同思考彼此面對的難題、改善駐村計畫,使藝術村更符合創作者需求。
【二】 藝術村定義
一般泛稱的「藝術村」,其實是模糊、多元的概念,使人認為藝術村一定得有村落的形式,或指觀光民俗文化村。而英文中,如Artist-in-Residency,Artist Community,Art Colony等,則指出藝術村包含不同的規模與類型。歐洲Res Artis對藝術村之定義為:一個特別為提供藝術家創作所成立的組織,而且必須是獨立運作的單位體。而美國AAC所定義的藝術村是:在一段時間提供工作室和居住空間,讓藝術家離開原本熟悉的環境,並且有專職人員負責運作的單位。
【三】 藝術村的功能類型
1. 提供美麗的世外桃源
過去藝術村大多是為藝術家或藝術家親人、贊助者設立,在營運上也以藝術家的需求為主要考量。提供私有土地、構築藝術村的理想藍圖,讓藝術家能短暫脫離世俗羈絆,專 注於創作,因此環境力求寧靜幽雅,房舍間維持適當距離,並提供吃住。藝術村有如一美麗世外桃源,藝術家在此目的是沈澱、構思,而創作就是唯一的責任。
2. 提供專業設備及技術
由工廠改建的藝術村大多在都會或近郊。除寬敞的空間外,有特殊設備或專門技術人員支援,以協助藝術家完成作品或創作語彙。此類型藝術村主要任務是提供專門設備 和技術,不一定有吃住安排。如美國的雕塑空間(Sculpture Space)原是舊鍋爐工廠,有完善器材機具及充分挑高空間,可以提供雕塑家做各種實驗,製作大型作品。
3. 提供展演舞台
另一種都會型藝術村本身沒有景觀、設備,也不一定有住宿安排或提供伙食,但藝術家可充分利用城市提供的各種可能性,拓展自己藝術生涯,因之它主要目的是,提供創作者一個展演的舞台,讓其有機會在大城市中展露頭角。例如紐約的PSI、ISP,巴黎的西帖(Cite des Arts),柏林的(白塔尼恩Kunstlerhaus Bethanien)、倫敦的達爾菲那(Delfina Studio Trust),都提供工作室及展覽空間。這些藝術村宛如製造明星的搖籃,讓人趨之若鶩。
4. 實踐生活理念
歐洲由於其獨特的社會背景,有些藝術村如同共同生活理念之實踐場域,如:波蘭「澡堂當代藝術中心」(Bathhouse Center for Contemporary Art)強調生態、政治、社會及文化狀態的議題探討與對話。而以生態、自然為議題的藝術村則多位於國家公園內,如美國奧瑞岡州的席 卡生態藝術中心(Sitka Center for Art and Ecology),致力於探究現代藝術、公益與自然科學的關係;西班牙庇里牛斯山的法雷拉藝術村(Centre d' Art Natura Farrera),則邀請國際藝術村針對自然、生態創作。
5. 藝術教育推廣
有些藝術村以駐村藝術家和社區居民積極互動為主要訴求,以達到藝術推廣目的。例如日本的阿庫斯(ARCUS),由許多社團共用空間,因此特別要求藝術家與社區互動。然許多藝術村為解決經濟問題,會設計一些藝術課程讓大眾參與,以獲取廣大社群支持。如亞特蘭大藝術中心(Atlantic Center for the Arts)本身雖地處偏遠,亦在市區設置藝術推廣中心,從事成人及兒童藝術教育的推廣工作。以上皆是以藝術推廣教育為其宗旨。
6. 國際交流
近年來由於國際文化交流日趨受重視,以交流做為宗旨的藝術村也日漸普遍,例如日本的秋吉台、京都的關西日法交流會館(Villa kujoyama)、奧地利的維也納藝術村等屬之。秋吉台雖位於偏遠、鄰近國家公園山區,但其設立主旨是要藉國際交流來培養當地藝術人才。京都和維也納是著名的古老城市,傳統文化藝術保存完整,這幾個藝術村都是因應交流需要而創立。
【四】 未來趨勢
由於國際文化交流日益盛行,世界各國乃不斷有新的藝術村成立,而且各具特色,有的將古蹟或閒置空間再利用,有的則以專業設備為號召,有的強調議題創作,顯見藉藝術村進行文化交流的方式分歧多樣精彩,重要性不可言喻:
1. 古蹟活化再生
德國在統一後,出現許多藝術村。例如位於萊因河畔的巴摩拉,原是十九世紀的貴族別墅,後曾改為溫泉旅館,直到1983年被化為歷史古蹟後,才變成兼具工作與居住功能的藝術村。
2. 閒置空間再利用
把廢棄工廠等閒置空間轉變為藝術村的,例如荷蘭的歐洲陶藝中心(European Ceramic Work Center),在1992年由咖啡研磨工廠改建而成。哥本哈根的文化製造廠(Kulturfabrikken)也在1992年,將一個大工廠改建為二十五間藝術家工作室,兩間給受邀來的國際藝術家使用,其餘以市價的一半租給本國藝術家使用。葡萄牙的馬托基金會(Fundacao da Casa de Mateus)也在1997年把煉油廠變成詩與樂匯聚的國際藝術村。
3. 以專業設備為號召
1990年成立的日本陶藝之森以陶藝為主,1996年布達佩斯成立的C3網路藝術實驗所,不僅是資訊文化中心,並致力於探討新媒材使用對文化影響。
4. 議題性創作
強調議題性創作的新藝術村,有以自然生態為主軸的西班牙法雷拉藝術村,德國的布洛林藝術中心。近年由於亞洲經濟起飛,歐美各國開始以亞洲為題,籌備藝術節或展覽等活動。例如美國仙人洞國際劇作家靜修中心(Shenandoah International Playwrights Retreat)曾在1996年辦【亞洲之聲】(Voice of Asia)系列活動。1999年夏天,布洛林藝術中心舉辦日本舞蹈藝術季,美國的床墊工廠也在十月底配合卡內基舉行亞洲裝置藝術展,邀請來自日本、韓國、中國、泰國、及台灣的藝術家展出。
由上述可知,藝術村是落實國際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。而藝術家從交流活動所獲得不只是創作上的切搓、視野的開闊,更重要對於地球村理念有更深刻的體認。而台灣礙於政治現實,國際文化人士所做的互訪受限,台灣如果能早日建立多種類型、不同型態的藝術創作空間與藝術村,與世界各地藝術家互動、學習、交流的理想很快就可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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